CSS3参考手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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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关内容:
其它元素选择符参考
选择其它项
子选择符(E>F)
版本:CSS2
语法:
E>F
{ sRules }
说明:
选择所有作为E元素的子元素F。
与
包含选择符(E F)
不同的是,子选择符只能命中子元素,而不能命中孙辈。
示例:
子选择符
此例只有 .a 会被命中,因为它是 .demo 的子元素;
兼容性:
浅绿
= 支持
红色
= 不支持
粉色
= 部分支持
IE
Firefox
Chrome
Safari
Opera
iOS Safari
Android Browser
Android Chrome
6.0
2.0+
4.0+
3.1+
3.5+
3.2+
2.1+
18.0+
7.0+
示例:
子选择符 (E>F)_CSS参考手册_web前端开发参考手册系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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